原始凭证是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文件,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业务内容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其核心价值在于真实性、法律效力和责任明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原始凭证必须包含业务内容、金额、经办人签名等关键要素,且任何涂改或错误均需严格遵循重开或更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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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与作用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的最初记录,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如发票、收据、领料单等。它不仅是记账的原始依据,更是明确经济责任的关键文件。会计法要求所有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严格审核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
分类与常见形式
- 来源分类:分为自制凭证(如入库单)和外来凭证(如供应商发票)。
- 格式分类:包括通用凭证(如税务发票)和专用凭证(如企业内部审批单)。
- 填制方式:一次凭证(如收款单)、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和汇总凭证(如工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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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要素与填制规范
原始凭证必须包含凭证名称、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位及人员签章等要素。填制时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无涂改,金额错误必须重开,其他错误需加盖更正章。 -
审核与纠错机制
会计人员需按国家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拒收并上报;对不完整或记载错误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这一机制保障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提示:企业应定期培训财务人员规范处理原始凭证,避免因凭证瑕疵引发的法律或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