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付款的三种主要方式包括即期付款、承兑汇票和议付。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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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付款(Sight 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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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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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受益人提交单据至付款行(开证行或指定行),银行审核无误后立即付款。若付款行非开证行,则需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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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Accep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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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件的单据及远期汇票,银行承兑后到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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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单据和汇票提交至承兑行,银行审核后承兑汇票并退还受益人,汇票到期时按承诺付款。此方式为受益人提供未来付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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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Nego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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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受益人提交单据及汇票至议付行,银行审核后提前支付款项(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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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单据和汇票提交至议付行,银行审核无误后支付,若非开证行则向开证行索赔。此方式对受益人有利,但对申请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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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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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付款 :属于远期信用证的一种,需在信用证到期日付款,流程与即期付款类似,但付款时间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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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与电汇的区别 :信用证由银行担保付款,而电汇(T/T)为汇款人直接支付,两者风险和操作流程不同。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贸易实务资料,涵盖核心付款方式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