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在会计凭证中,关于货币符号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金额前是否需要加货币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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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记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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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如“¥”或“RMB”),尤其在小写金额前必须标注,以明确金额的货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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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标注,可能导致金额篡改风险,且不符合会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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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系统处理
- 现代电算化系统会自动在金额前添加货币符号,无需手动填写。
二、同一行金额是否需要重复标注
- 无需重复 :科目行金额与合计行金额均需标注货币符号,无需重复书写。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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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分位处理 :以元为单位时,角分位用“00”或“-”表示,分位用“0”填充,无需额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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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类型差异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主要凭证的金额前通常不写符号,仅在合计行标注。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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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篡改措施 :若金额栏空白,需划斜线或打“×”;修改错误时采用红墨水划线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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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货币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白,且需与科目名称保持适当间距。
手工记账时金额前建议统一添加货币符号,电算化系统可自动处理;同一行金额无需重复标注符号,但需注意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