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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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必须是原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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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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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清或银行同意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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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满1年且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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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为自住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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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积金账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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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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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存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6个月,如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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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状态需为正常缴存,无封存或销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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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
- 公积金余额需满足**额度要求(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20倍)。
三、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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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积金**记录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或名下已有公积金**次数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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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要求
- 所购房产需为自住普通住房,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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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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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稳定收入来源,并能按时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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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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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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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批
需向原商贷银行提交提前结清申请,银行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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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身份证、购房合同、**结清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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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不支持 :含公积金**的组合**无法转为公积金**,需先结清公积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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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条件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转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