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转公是否需要结清商贷,取决于抵押方式:若使用本套房抵押且已出产权证,需先结清商贷;若使用他套房抵押或房产未出产权证,则无需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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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房抵押(已出产权证)
需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30日内结清原商贷,解除抵押并办理公积金**抵押手续,方可放款。差额部分需自筹资金补足。 -
他套房抵押或未出产权证
无需提前结清商贷,公积金中心直接与商业银行对接放款,但需确保他套房无权利受限情形。 -
顺位抵押新规(长沙特定政策)
符合条件时可通过第二顺位抵押直接转公积金**,无需先结清商贷,但需偿还差额部分并注销原抵押权。
提示:具体操作需结合房产状态和抵押方式,建议提前咨询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