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历史上确实曾短暂隶属于蚌埠,但这一关系仅存在于1956年至1961年期间。关键亮点包括:蚌埠原为凤阳县下辖镇,1947年独立设市后反超凤阳;1956年行政区划调整使凤阳县划归蚌埠专区管辖;1961年专区撤销后,凤阳县改属滁县专区,与蚌埠脱离隶属关系。
蚌埠最初是凤阳县的淮河渡口小镇,因津浦铁路通车(1911年)迅速发展。1929年蚌埠首次尝试设市未果,仍属凤阳县管辖,直至1947年正式成为安徽省首个省辖市,从此与凤阳县平级。1956年安徽省合并滁县、宿县专区为蚌埠专区,凤阳县随专区调整划入蚌埠管辖范围,但专区驻地仍在蚌埠市,形成“市管县”的临时格局。1961年蚌埠专区撤销,凤阳县改隶新恢复的滁县专区,此后再未与蚌埠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值得注意的是,1938年日军占领期间,伪凤阳县政府曾迁至蚌埠,但属于特殊时期的临时安排,不改变法定区划。
当前凤阳县为滁州市下辖县,与蚌埠市地理相邻但无行政关联。两地历史渊源深厚,但行政区划的演变始终遵循“经济地位决定行政地位”的规律。若需进一步了解凤阳与蚌埠的互动细节,可查阅地方志或民国交通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