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可以部分转为公积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关键点包括:需原商贷银行同意、公积金连续缴存6-24个月、房产需取得产权证,且转贷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上限的较低值。部分城市支持“差额转贷”,即公积金不足部分仍需自筹资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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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条件
申请人需为原商贷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满6个月(部分城市要求12-24个月)。原商贷需还款满1期且无逾期,房产需已办产权证且无其他抵押或查封。例如,南阳要求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期房需备案网签合同,赣州则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存满12个月(双缴存家庭)或24个月(单缴存家庭)。 -
额度与期限
转贷金额不得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取千元整数)和当地公积金**上限的较小值。若曾用公积金提取购房,需扣除已提金额(如赣州规定提取20万则转贷额度减少20万)。**期限最长30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房需满足“房龄+**年限≤40年”。 -
办理方式
- 先还后贷: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后,重新申请公积金**并抵押房产。南阳要求结清后3个月内办理,部分城市允许用其他房产抵押。
- 顺位抵押:公积金中心作为第二抵押权人直接放款冲抵商贷,需银行配合签订三方协议。赣州明确差额部分需提前存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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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组合**中的商贷部分不可转公积金,且转贷后利率按公积金标准执行。需注意各地政策时效性,如南阳要求“契税票或产权证2年内”,部分城市对个贷率有要求(如赣州需低于85%)。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并备齐材料,包括身份证、商贷合同、还款流水、产权证等,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资格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