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名下有房贷时,符合条件的另一方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需满足共同购房或共同还贷的前提,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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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主购房人需先完成公积金提取手续,配偶方可申请。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及结婚证等材料。若主购房人无公积金,需由其单位出具证明。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业**或公积金**,房产证无论登记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只要属于共同财产或共同还贷,配偶均可参与提取。 -
金额限制
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且需优先用于偿还房贷本息,部分地区允许提取余额支付房租或缓解经济困难。 -
地域差异
部分城市允许配偶独立提取(如天津优化政策),但福州等地明确要求仅能针对同一套住房申请,需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合理规划公积金提取既能减轻还贷压力,又能充分利用福利政策,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核实当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