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积金还商贷时通常只能提取一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这是由公积金管理规定决定的,主要出于防止重复提取、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的考虑。以下从政策规定、操作限制和注意事项三方面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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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要求,同一套住房的商业**还款,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使用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需选择一方作为主提取人,另一方需保留账户余额或满足其他条件(如首付补充)才能申请提取。 -
操作限制
- 主贷人优先:若房贷合同仅登记一方姓名,通常只能由该方办理提取;
- 共同还贷需协议:即使为共同**,也需双方协商确定提取方,并提供结婚证等关系证明;
- 额度限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款额,且需保留账户最低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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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部分地区允许交替提取(如一年轮换一次),但需提前咨询当地政策;
- 若一方公积金余额不足,可先使用该方账户,再申请另一方补充提取;
- 提前还贷时,部分城市支持双方公积金合并冲抵,但需柜台办理。
建议夫妻双方提前规划公积金使用顺序,优先选择余额较高或利率优惠更大的一方,并保留还款凭证以备核查。具体操作前务必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避免影响还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