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购房、租房、偿还住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以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几种情况。以下将详细说明这些提取条件,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 1.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程预算书等材料。
- 2.租房提取: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职工在安庆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 3.偿还住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本息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材料。
- 4.离退休提取:离退休职工: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等证明材料。
- 5.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 6.出国定居提取:出国定居:职工出国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出国定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等。
-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涵盖了职工在不同生活阶段和情况下的多种需求。了解这些条件,可以帮助职工合理规划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无论是购房、租房,还是应对突发事件,住房公积金都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职工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保障自身和家庭的居住和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