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施工单位不配合时,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一、优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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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争议范围
与施工单位确认无争议成本,列出争议项,尝试单独协商,避免长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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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催告
若协商无果,可书面催告施工单位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结算,逾期视为认可结算结果。
二、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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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约定
若合同明确结算期限及逾期后果(如视为认可结算),可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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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
诉讼或仲裁时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确定争议金额,为裁决提供依据。
三、法律手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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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或裁决后施工单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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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追债协助
向有关部门投诉施工单位行为,或委托追债公司协助追回欠款。
四、合同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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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结算条款
签订合同时约定结算流程、时间(如20-60天)及逾期责任,增强合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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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保留施工图纸、变更单、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后续**的证据支持。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应对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的问题,保障工程款项及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