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村修高架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补偿项目
- 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 宅基地补偿费:补偿被占用的宅基地。
- 装修补偿费:对房屋内部装修进行补偿。
- 安置费和搬迁费:用于补偿因拆迁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
- 困难补助和奖励: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给予额外补助或奖励。
- 家电移机补偿:补偿房屋内家电的移机费用。
- 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针对非住宅房屋因拆迁造成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
2. 补偿原则
- 先补偿后搬迁:确保被拆迁户在获得补偿后再进行搬迁。
- 居住条件改善:补偿方案应确保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不低于原有水平,并适当改善。
- 尊重村民意愿:补偿方式可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
3. 补偿依据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
4. 特殊情况处理
- 距离高架3米以内的房屋通常会被纳入拆迁范围,但特殊情况可据实调整。
- 如未拆迁但房屋因高架建设受到损坏,将由专业机构鉴定后进行赔偿或补拆迁。
总结
六安市农村修高架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确保居住条件改善并合理补偿各类损失。具体补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政策文件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