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本与合同负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中的核心概念,二者在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具有重要作用。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合同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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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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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如直接人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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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企业未来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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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若预期能收回则确认为资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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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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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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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产的摊销与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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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按履约进度或时点摊销至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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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账面价值高于剩余对价与预计成本差额时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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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负债定义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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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转让商品的义务,反映未履行履约前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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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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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预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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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时: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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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预收账款的区别
合同负债以履约义务为前提,若预收款项与履约无关则计入预收账款。
三、财务报表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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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合同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未履行义务前的负债金额,需按明细科目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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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分段式收入确认时,通过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核算时间差异。
四、实务应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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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与取得成本需严格区分,与过去履约活动相关的支出(如已消耗材料)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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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根据合同条款动态调整合同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