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地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后,需严格遵守“非粮化”管制要求,但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产能,同时特殊情形下可申请调出或调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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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种植规范
永久基本农田优先保障粮食生产,旱地需种植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或维持原有棉、油、糖、蔬菜等非粮作物。严禁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种植绿化苗木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违者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
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
旱地可通过“集雨蓄水、节水补灌、田块整治”等工程提升为高标准农田,例如修建梯田、集雨窖、抗旱机井等,保障关键生育期1-2次应急补灌,使亩均产能提高10%以上。丘陵山区旱地需重点解决机械化耕作和运输难题。 -
特殊情形申请调整
若旱地位于生态脆弱区、灾毁区或15度以上陡坡等不适宜耕种区域,可通过乡镇年度评估申请调出,但需“数量不减、质量不降”补划。重大建设项目占用需国务院审批,并同步补划同等质量耕地。 -
利用政策支持与补偿机制
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旱地可优先获得财政补贴,部分地区还探索耕地保护基金,对农户进行奖补。土壤改良、地力提升等项目可整合涉农资金实施。
提示:农户应定期核查承包地属性,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确认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合法合规利用土地,避免因误用触犯法律。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既能提升收益,也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