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的核算内容及方法如下:
一、核心定义
合同负债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属于新收入准则下的核心科目,替代了原预收账款的核算方式。
二、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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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点
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确认,例如预售房收到款项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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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础
以企业因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计量,包括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及增值税(需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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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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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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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履约义务 :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含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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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预收账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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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对应未来商品或服务交付义务,需在履约时结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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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对应已交付商品或服务,直接计入收入。
四、应用场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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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 :客户支付定金时确认合同负债,交付时转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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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服务 :根据履约进度分次确认收入和减少负债。
五、资产负债表列示
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合同负债”,反映企业未履行履约义务而形成的负债。
总结 :合同负债通过明确时点确认、合理计量及分阶段处理,确保收入与履约义务匹配,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