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或收入
合同结算借方表示资产或收入,具体含义需根据账户类型和业务场景判断,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合同结算借方的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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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科目
当合同结算科目出现在借方时,通常表示企业已履行合同义务但尚未收到对价(即合同资产)。例如:
- 销售合同签订后,企业已发货但客户尚未付款,此时“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借方增加,对应“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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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类科目
在新收入准则下,“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用于核算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借方登记已实现但未收款的部分。
二、合同结算贷方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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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类科目 :贷方表示企业已收到对价但尚未履行合同义务(即合同负债)。例如采购合同签订后,企业已付款但尚未收货,“合同结算-价款结算”贷方增加,对应“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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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科目 :在特定场景下,贷方也可登记合同履约成本(如预付款项用于采购),此时属于负债类科目。
三、总结
科目类型 | 借方含义 | 贷方含义 |
---|---|---|
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 已实现但未收款的部分(资产) | - |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 已付款但未收货的部分(负债) | - |
合同履约成本 | 预付款项(负债类科目) | -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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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目属于 共同类科目 ,需根据余额方向判断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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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余额→合同资产(资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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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合同负债(负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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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合同负债”和“合同资产”区分,后者属于负债和资产类科目,但属于不同核算维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合同结算借方主要反映企业已履行合同但未收到对价的权益,具体会计处理需结合业务实质和会计准则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