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和补偿条例全文明确规定了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及法律责任,核心原则是保障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权益的平衡。条例强调公平补偿、程序透明,要求征收前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并严禁暴力搬迁行为。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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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前提与程序: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求,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等,且需符合城乡规划。市、县级政府需拟定补偿方案并公示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旧城区改建项目若多数被征收人反对,需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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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与方式: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房屋价值评估由专业机构进行,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价。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后者需结清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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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条例严禁暴力、威胁等非法搬迁手段,违者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贪污补偿款的,将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评估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最高可罚款20万元并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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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需经法院裁定,且须确保补偿款足额到位。
提示:涉及征收时,建议被征收人主动参与补偿方案协商,保留沟通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政府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补偿公开透明,避免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