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后的住房分配以“政府主导、分类救助、公平优先”为核心原则,通过补贴、租赁、自建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灾民安置。农村按人口补贴(户均2万元),城镇采用廉租房累积产权或安居房成本价购买,并优先保障困难群体。以下是具体分配机制:
-
农村住房重建
补助标准按家庭人口分档,1-3人家庭补贴1.6万元,6人以上家庭可达2.6万元,困难农户(如低保户)额外提高20%。鼓励自建,允许适度超原面积,但需符合安全标准。过渡安置房每户另补2000元。 -
城镇住房政策
- 安居住房:以成本价(利润≤3%)出售给无房家庭,或低价出租,租金累积后可转为产权。
- 廉租房:面向城镇低保、“三无”家庭,终身免租或低价租赁,面积约40平方米。
- 资格审核:实行“申请-公示-轮候”制度,每户限购一套,严禁重复申请。
-
特殊群体优先
老弱病残、遇难者家属、伤残家庭等优先分配,城镇“三孤”人员由福利院集中安置,不单独分配住房。 -
土地与产权处理
原址重建需符合地质安全要求;异地重建的,新旧用地按市场价补差。毁损公房可转为房改房产权,享受重建补助。
灾后住房分配注重透明化(公示制度)和可持续性(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确保灾民“住有所居”的兼顾公平与效率。建议受灾家庭及时关注地方政策细则,合理选择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