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收入费用的会计处理需根据税款所属年度和类型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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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收入
若涉及以前年度未计收入,需补做收入并调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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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示例 :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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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当年收入
若为当年漏计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分录示例 :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二、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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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费用
若涉及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费用,需调整损益。 - 分录示例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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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当年费用
若为当年漏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分录示例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如滞纳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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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损益 :调整后需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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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补税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60天内),逾期可能产生滞纳金。
以上处理需结合具体业务类型和税务文书执行,建议咨询专业会计或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