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但二者性质、用途和法律效力截然不同。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出具的推荐材料,用于展示毕业生综合能力;就业协议书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明确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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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与法律效力
就业推荐表属于推荐性文件,内容涵盖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用于帮助用人单位初步了解毕业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就业协议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件,签订后需承担违约责任,涉及户口、档案等权益保障。 -
内容侧重点
推荐表侧重个人履历和学校评价,包括社会实践、特长等;就业协议书则明确岗位、薪资、解约条款等具体就业条件,需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
使用场景
推荐表多用于求职初期的简历投递和面试环节,可提供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在确定录用意向后签订,需原件办理报到证等手续,通常每人仅一份。
总结:推荐表是求职的“敲门砖”,协议书是就业的“法律凭证”,毕业生需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使用,避免因混淆影响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