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免责协议书的核心要点是明确挂名股东不参与实际经营、不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并通过书面协议规避法律风险。 关键条款包括责任划分、权利义务声明、免责情形及法律效力等,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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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身份与责任
协议需清晰界定挂名股东仅为名义登记人,不实际出资、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且对公司债务、纠纷等不承担责任。例如写明:“甲方(挂名股东)仅提供名义登记服务,不享有分红权或决策权。” -
权利义务条款
- 挂名股东权利:约定挂名股东无需履行出资义务,不承担公司亏损风险。
- 实际控制人义务:实际经营者需承诺不滥用挂名股东名义从事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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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情形具体化
列举免责场景,如公司债务纠纷、税务问题、合同违约等,声明挂名股东无需连带担责。可补充:“因乙方(实际控制人)经营行为导致的诉讼或赔偿,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
协议生效与解除
注明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约定解除条件(如公司注销或协商一致)。建议加入争议解决条款,如“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
法律效力声明
强调协议符合《公司法》规定,若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例如:“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提示:协议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条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核以确保合法性,避免因条款漏洞导致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