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出纳能否拿到自己的工资?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职工工资属于优先清偿范围,出纳作为员工有权主张工资债权,且清偿顺序仅次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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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债权的法律保障
破产财产分配时,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被列为第一顺位清偿对象。出纳的工资属于劳动债权,即使公司资不抵债,也优先于普通债权(如供应商货款)受偿。 -
需主动申报债权
出纳需在破产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工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逾期未申报可能影响清偿。若公司拖欠工资,还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债权。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账目混乱,出纳需配合审计并提供工资发放记录。
- 若破产财产不足,工资可能按比例清偿,但不会因职位(如出纳)被区别对待。
提示: 遇到公司破产,出纳应尽快联系破产管理人登记债权,同时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