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
2024年3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新规重点内容
- 用户同意: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前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包括上门投递、投递到快递驿站或智能快件箱等方式。
- 处罚措施:对于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办法规定了对快递企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可以并处罚款等。
- 快递服务:快递企业应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 无着快件处理:快递企业处理无着快件时,不得停止查询服务,保管期限未届满擅自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扣留应当予以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
快递企业应对措施
- 德邦快递:以大件快递业务为主,始终为用户提供送货上楼的派送服务。如果客户不在家或临时有事,会提前与客户沟通好,派送到指定位置,并会拍照反馈。
- 顺丰:一直以来“上门派送”是顺丰的服务标准。公司通过大数据助力,对每个区域的件量进行分析,合理分配员工负责的范围;在“最后一公里”部分,会提前通过APP设置和电联的方式,了解客户收件偏好和需求,提高按需上门的履约率。
用户权益保障
- 投诉渠道:对于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即将快件投至快件箱或者菜鸟驿站的,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如果快递员仍未上门投递,用户可以通过向企业进行投诉、拨打12305进行申诉、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快递企业应积极应对新规,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快递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