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问题时,股东通常无需承担个人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滥用权利、出资不足、人格混同等)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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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原则
股东作为投资者,一般仅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独立承担经营责任。这是《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保障股东风险可控。 -
例外情形需担责
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恶意逃债、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或公司人格与股东个人混同(如财务不分),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刑事与民事责任的区分
公司涉及刑事责任时,通常由法人代表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而民事责任中,股东可能因违规行为被罚款或赔偿,但需具体案情判定。
总结:股东责任以“有限责任”为常态,但法律对滥用权利行为有严格约束。合规经营和清晰财务隔离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