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规, 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与出纳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但企业法人代表(如董事长)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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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兼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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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回避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得同时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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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离要求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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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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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兼任财务负责人 :若企业法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则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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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多岗设置 :会计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需确保出纳与其他关键职能(如稽核、档案保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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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法定代表人与出纳的职务需严格分离,以防范财务风险;但企业法人代表作为管理层成员,可兼任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