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驾校退费需结合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未参加科目一考试
- 全额退款 :若学员未参加科目一考试,且未参加科目二培训,或科目一考试后60天内因驾校原因未安排科目二培训,可要求全额退款。
二、已参加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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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科目二培训
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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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科目二培训但未完成规定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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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且未超过90天,退还50%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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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天或完成科目二考试后未安排科目三培训,同样退还50%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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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科目三培训
完成科目三考试后90天内未安排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退还50%培训费;超过90天则不退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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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扣除
若学员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学(如未参加考试),需扣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通常为未参与考试费用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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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用处理
- 体检费、车管所考试费(如710元)等法定费用,按车管所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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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效力
退费标准以报名时签订的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有特殊约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四、争议解决途径
若与驾校协商无果,学员可通过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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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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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等条款,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建议学员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退费条款,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以便在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