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规定,法人的直系亲属 不能担任出纳员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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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任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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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得担任 财务主管、财务负责人或出纳 等关键财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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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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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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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职权,但未明确禁止直系亲属担任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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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明确要求,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其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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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 若股东本身为会计人员且无直系亲属关系,可担任出纳(如非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
总结 :法人的直系亲属因违反财务岗位独立性原则,被明确禁止担任出纳,但股东若符合特定条件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