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体检必须在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且需使用统一体检表并盖章确认,跨地区体检需经认定机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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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医院范围明确
各地教育局会公布辖区内认可的体检医院名单,通常为二级乙等或三甲医院。例如,北京市要求定点医院需经教委备案,深圳市明确列出21家指定医院,跨省体检需提前与认定机构确认有效性。 -
体检标准与项目统一
体检表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印制,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等必检项。幼儿园教师还需增加妇科检查,所有项目需由专业医务人员操作,结论不合格者无法通过认定。 -
时效性与流程严格
体检报告仅当次有效,需在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部分省份分阶段安排体检,逾期不补检(应届生除外),且要求空腹、避开生理期等注意事项。 -
特殊情况处理灵活
孕妇可免检胸透但需现场验孕,经期女性需延期补检相关项目。异地体检者需提交工作地或居住地指定医院的报告,并附当地教育局认可证明。
提示: 体检前务必查阅当地最新认定公告,避免因医院资质或流程不符影响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