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合同档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环节,确保合同档案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一、合同签订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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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与留存
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需留存一式三份:本部门留存、办公室登记保管、财务中心备案。办公室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完成登记并转交财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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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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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需扫描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归档,确保信息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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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同登记簿,记录编号、签订时间、金额、乙方单位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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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分类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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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根据合同类型(如房地产、农业等)分配专人保管,例如房地产合同由成本核算部或房地产会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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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对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定期与部门核对合同,确保完整性。
三、合同变更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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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合同内容修改需由经办部门出具书面通知,附修改后的原件至财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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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与归档
合同执行完毕后,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将相关凭证装订归档,并在登记簿注明。
四、电子与纸质档案整合
通过扫描留存电子版合同,实现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便于查询与统计分析。
五、监督与审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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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企管中心档案办对财务中心合同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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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支持
合同档案为审计提供原始依据,支持财务风险控制和资源利用效率评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变更、转让等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适用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