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一、债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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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
适用于资不抵债且无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拍卖资产、变现保证金等方式偿还债务。清算组负责梳理资产、制定方案并报法院确认,最终按顺序清偿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及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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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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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 :保留企业主体,通过招募投资人制定新计划重组债务,适用于有挽救价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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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企业恢复经营,适用于部分债务可协商解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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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偿顺序(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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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费用
包括诉讼费、管理费、报酬等,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不足时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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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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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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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及补偿金
(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职工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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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及社保费用
欠缴税款及除职工债务外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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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破产债权
包括供应商欠款、借款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债权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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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报债权 :需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合同、流水、担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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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清偿进度 :通过破产公告或司法服务热线查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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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破产清算中债权回收率通常较低,建议提前评估债务风险。
四、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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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无需个人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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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务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
总结 :公司破产债务处理需依法依序进行,优先保障职工权益和破产费用,债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申报债权并评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