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下班后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需根据事故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工伤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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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事故
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 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交警认定或法院裁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可认定为工伤。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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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及 护理费用 (若需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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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等由工伤保险承担,若公司未参保则由公司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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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
若事故发生在下班后,但员工仍在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如整理文件、设备维护等),可认定为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赔偿。
二、非工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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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要原因责任
若事故经认定员工负主要责任(如违反交通规则、酒驾等),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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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原因外出
员工未经允许私自外出发生事故,且与工作任务无关,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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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与赔偿分离 :即使公司需承担工伤赔偿,也不影响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如对方司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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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补充责任 :若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替代赔偿责任。
总结 :公司是否负责取决于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及员工责任比例,建议通过交警认定、法院裁定或劳动仲裁明确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