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现场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体检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近期证件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个人承诺书等核心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充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缺漏或信息不符可能导致认定失败,务必核对当地公告要求。
一、身份证明文件
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籍地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异地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居住证。复印件建议使用A4纸单面复印,避免折叠或污损。
二、学历与普通话证明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可暂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需二甲),2003年后考取的证书可在官网核验,无需提交原件。
三、体检报告与照片
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报告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准备1张与网报同底的1寸白底证件照,背面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部分地区需提交2-3张备用。
四、申请表与承诺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系统生成,现场确认前需打印并签字。个人承诺书需通过认定系统扫码在线填报,部分地区要求纸质签字版,具体以公告为准。
认定前建议将材料分类装入文件袋,提前预约办理时段,核对复印件是否清晰完整。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材料提交后保留回执单,便于后续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