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所需材料需根据申请类型(户籍/居住/在校生)和地区要求略有差异,但核心材料基本一致。以下是通用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身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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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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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居住证明 :户籍地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提供居住证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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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一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
二、学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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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 :对应学段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幼儿园需幼儿师范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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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 :社会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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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在读生 :部分省份允许仅提供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
三、考试合格证明
-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后,登录官网打印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四、普通话证书
- 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提供原件。
五、体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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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系统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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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结论需明确标注“合格”。
六、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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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网上下载签署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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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证明 :部分地区要求提交。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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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核验 :部分省份支持网上自动核验学历、考试合格信息等,无需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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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要求 :建议提前到指定医院完成,避免因时间冲突影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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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如云南需额外提供部队证明或港澳通行证。
建议提前通过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报名点确认最新要求,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