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
三代税款手续费是由税务机关支付给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或代征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或代征人的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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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手续费由税务机关支付,支付对象是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或代征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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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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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 :包括企业、单位等依法负有代扣税款义务的主体,例如企业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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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人 :受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征权的单位,如证券交易所代征印花税、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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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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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按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的2%支付,特殊税种(如证券交易印花税0.03%、车船税3%)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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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7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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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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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扣缴义务人未及时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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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双方不得相互支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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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扣缴义务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提交申请,系统自动核验后办理退付。
三代税款手续费的支付链条为: 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 ,旨在激励纳税遵从行为并规范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