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工龄认定规定如下:
一、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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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计算:职工在不同单位工作期间,符合以下情形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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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工作(含企业内部调动、停转产期间、企业改制/合并后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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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修(含企业派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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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在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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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入伍前/退役后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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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学徒工转正后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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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龄计算:因个人原因中断(如辞职、离职)的工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不计入连续工龄
二、关键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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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工龄与年休假天数对应关系(1-20年分别5-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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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工龄合并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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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政策: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可作为工龄认定依据,简化档案不全情况下的认定流程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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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以工资表、社保记录等替代材料,经劳动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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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员人员:以安置介绍信、入伍/退役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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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计入工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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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龄计算:连续工龄满10年封顶,每满1年对应每月工龄工资50元起递增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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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原有职工工龄连续计算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确保工龄认定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