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退休补贴(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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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2014年9月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职人员,退休时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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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退休时2014年9月基本工资标准 × 5% × 240个月(相当于12个月工资)。例如:2025年退休的副高7级技术人员,若2014年9月基本工资为1914元,则补贴为22,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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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范围
2025年退休人员补贴普遍在12,000元至28,800元之间,具体因个人工资水平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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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需向原单位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人社部门发放至银行账户。
二、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年老奖励(适用于农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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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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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月1日后出生,2025年6月30日前,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仅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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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职工退休后增发待遇的,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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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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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6月起,每月按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最高累计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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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5年6月退休的农村独生子女,若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2,000元,则每月补贴100元,累计约29,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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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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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无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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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即可申领,补贴金额随年龄增长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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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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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两类补贴分别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户籍,需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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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一次性退休补贴以2014年9月工资为基准,年老奖励从2025年6月起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人社厅、财政厅及柳州市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