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广西独生子女假期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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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 带薪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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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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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身份需以户籍或结婚证为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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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一方年满60周岁即可申请,无需双方均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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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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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批次申请,但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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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母亲住院30天,可申请15天假期,剩余15天可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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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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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间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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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事假”“病假”等名义拒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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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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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地方性法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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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差异
不同单位对假期的具体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官方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