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依法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宅基地申请权,2025年新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禁止以婚姻状况、性别为由剥夺女性权益。未婚、外嫁、离婚等不同身份女性,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分户、继承等途径申请或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且申请流程与男性完全一致。
分身份权益解析
- 未婚女性: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结婚分户或无宅基地时,可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公示、乡镇审核后获批。部分地区允许独立生活的女性单独申请。
- 外嫁女:若户口未迁出且夫家无宅基地,可保留娘家权益;迁出户口但符合“无新承包地”等条件,仍受法律保护。
- 离婚女性:可通过“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及宅基地,或满足分户条件后重新申请。
申请核心条件
- 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 因分户、搬迁、住房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需求;
- 通过村民小组审议、乡镇政府审批,并公示无异议。
遇阻**途径
若村规限制女性申请,可向乡镇政府反映要求纠正,或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新规支持检察机关对群体性侵权直接介入,保障执行落地。
宅基地是农村女性安居乐业的基础,法律已扫清性别障碍,积极了解政策、主动行使权利才能将纸面权益转化为现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