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不准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10项禁止行为,旨在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事故风险。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略有差异,但综合权威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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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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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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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帽、安全带或裤管未扎紧时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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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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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跳板不牢固或梯子无防滑措施时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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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等非载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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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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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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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不足时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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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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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赤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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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或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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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酒后作业或带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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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非机械工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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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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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超载或集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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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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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使用未满16周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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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违反安全施工纪律。
三、通用“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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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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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或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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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不准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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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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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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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不完善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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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设备未经检查不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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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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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堆放,保持现场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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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禁火区吸烟、玩火或打闹。
四、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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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要求 :无证或证书过期者禁止操作特种设备(如电工、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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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管理 :防护装置损坏需及时维修,严禁擅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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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雷电天气禁止接触避雷设备,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以上内容综合了建筑、化工、机械等多领域安全规范,建议结合具体行业要求进行学习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