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清单的撰写需遵循法律规范,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核心内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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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类与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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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明确标注不动产(如房产、车辆)、动产(如家具、电器)、金融资产(如存款、股票)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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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动产,需注明地址、面积、购买时间、价格及产权人;动产需描述品牌、规格、数量及购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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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与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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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银行账户、存款金额、证券代码、持有数量及市值;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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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债务,需注明债务方、金额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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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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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来源(如工资收入、赠与、继承等)及取得日期,用于判定财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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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物品当前使用人,避免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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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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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与准确性 :所有信息需与实际财产一致,避免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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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明材料 :清单可附发票、合同等原始文件,增强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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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法院要求 :部分法院提供格式化清单表,需按规范填写。
三、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时考虑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