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强调要建立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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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
评价体系需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发现和发展其多方面潜能,了解发展需求,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并促进原有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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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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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 :涵盖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维度,避免单一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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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发展 :尊重学生差异,关注个体进步与潜能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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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采用成长记录袋、学习日记、情景测验等质性评价方法,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淡化甄别与选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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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主体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及校长评价,形成协同反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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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功能
强调激励与改进功能,通过评价促进学生自我认知、教师专业发展及课程优化。
新课程评价体系以“全面发展”为核心,通过多元化方法与多主体参与,实现评价的教育价值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