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所得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取决于雇佣关系的性质:若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若为劳务合同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两者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计税方式和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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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决定所得性质
兼职收入的性质由合同类型直接界定。若与企业存在正式的劳动合同(如固定工作时间、受单位管理),则视为工资薪金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若为临时性劳务合作(如按项目付费、无固定雇佣关系),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个人自行申报纳税。 -
税务处理的差异
-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累计预扣预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劳务报酬所得:单次收入≤800元免税,超过部分按20%-40%比例税率预扣,年终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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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无论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最终均计入年度综合所得统一计税。这意味着兼职收入需与主业收入合并,按全年总收入适用税率,多退少补。
提示:兼职者应明确合同条款,保留收入凭证,并在个税APP中及时核对申报信息,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