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做账的核心在于区分雇佣性质:若存在劳动关系按“工资薪金”申报( 免征增值税且可享5000元/月减除费用 ),若为劳务关系则按“劳务报酬”处理( 需代开发票且预扣税率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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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处理
- 会计分录: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及代扣个税科目。
- 个税计算:按月申报,适用5000元起征点,可扣除社保及专项附加。例如月薪6000元(社保500元、专项扣除1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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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处理
- 发票要求:单次劳务费超500元需代开发票(月入10万内免征增值税),企业凭票入账。
- 个税预扣:收入≤4000元减800元费用,>4000元减20%,按20%-40%累进预扣。例如3000元劳务费预扣个税440元,实发2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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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实习生:按“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申报,免征社保且可享5000元/月减除费用。
- 小额零星支出:单次≤500元可用收据入账(需注明收款人信息),但需确保业务真实性。
提示: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申报个税,避免汇算清缴风险;高收入兼职可考虑“非全日制用工”或“个体户核定征收”合法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