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规范是保障生产、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关键措施,通过统一的图形、颜色和文字组合,快速传递危险特性。主标志16种(如爆炸品、易燃气体、腐蚀品等)和副标志11种(如氧化剂、有毒品等)需配合使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副标志补充次要风险,所有标识需符合国家标准GB 13690-92和GB 2894-2008的尺寸、颜色及印刷要求。
- 标识构成:菱形标志包含图案、文字、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部分。例如,易燃气体标志为正红色底色配火焰图案,腐蚀品标志为上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配滴落液体图案。
- 使用原则:同一化学品含多重风险时,需同时展示主副标志。如有机过氧化物(主标志柠檬黄色)若具腐蚀性,需加腐蚀品副标志。
- 颜色与图形规范:红色代表易燃爆炸,白色配黑色骷髅头表示毒性,放射性物品用三叶形图案加红色宽条区分等级。
- 场景应用:仓库、运输工具及作业场所需在显眼位置悬挂标识,尺寸通常为400mm×300mm,材料需防水耐用,有触电风险区域需绝缘材质。
提示:定期检查标识清晰度,确保与化学品实际风险匹配,并培训相关人员准确识别,可大幅降低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