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精神科医生的执业范围包括运用中医理论诊断和治疗失眠、焦虑、抑郁等精神障碍疾病,开具中药处方,并实施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其执业资格需通过特定条件审核,且所在医疗机构需登记“精神科”或相关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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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条件
中医类别医师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方可从事精神障碍诊疗:- 2013年5月1日前在精神专科医院或中医医院精神类科室从业满2年(综合医院)或满5年(中医医院);
- 通过省级以上考核,且在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完成1—2年培训或进修;
- 执业证书需加注“(精神)”字样,并由医疗机构保障实际工作量和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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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内容与特色
以中医整体观为基础,结合辨证论治,针对情志病(如郁证、不寐)开展个性化治疗,包括中药调理、情志疗法及传统非药物疗法。 -
政策支持与规范
2025年新规允许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围,但需定期考核,未实际开展工作者将注销加注资格。
提示:患者选择中医精神科服务时,可查验医师执业证书加注信息及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