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参保农民提供门诊、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年度累计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中医诊疗和基本药物可额外提高10%报销比例。具体政策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费用分段和病种类型差异化设计,覆盖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合规医疗支出,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儿童)有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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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30%,二级/三级医院20%-30%,年度限额5000元。慢性病门诊报销60%,特殊慢性病按住院政策执行。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用药目录内药品报销70%。 -
住院报销
- 比例分级:乡镇一级医院(Ⅰ类)起付线200元,报销90%;县级医院(Ⅱ类)起付线500元,报销85%;城市三级医院(Ⅳ类)起付线1000元,报销75%。中医诊疗和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再提高10%。
- 保底补偿:扣除起付线后,实际报销低于保底比例时按分段保底补偿(如Ⅰ类医疗机构保底比例55%-85%)。
- 分娩补助:定额补助800-1200元,并发症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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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1-2万元,分段报销60%-80%,封顶线与基本医疗合并后更高。尿毒症、癌症等特殊病种纳入大病专项保障。 -
报销范围
涵盖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合规项目,但医疗事故、整形手术等不予报销。中药制剂、中医诊疗项目及部分高价材料(国产80%、进口60%计入可报费用)享受优待。 -
特殊群体政策
残疾人假肢补助50%,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补助3500元/只;10岁以下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报销50%。
参保人需注意及时缴费(个人400元/年),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享受即时结报,跨省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否则报销比例降至50%)。建议通过“皖事通”或县级经办机构查询实时政策,合理规划就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