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计继续教育一般每年3月1日开始,持续到12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略有差异,但整体安排覆盖全年,会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否则可能影响职称评审或从业资格。
1. 年度时间安排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通常以自然年为周期,3月1日开放学习平台,12月31日截止。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次年2月补学,但建议优先在当年完成,避免政策变动风险。
2. 学习内容与学分要求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含专业科目6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课程涵盖会计准则、税务新政、职业道德等,支持线上学习,部分单位可申请面授抵扣学分。
3. 特殊人群时间豁免
符合条件者(如生育、重大疾病)可申请延期,但需提供证明材料。高级会计师或参加全国会计考试通过的科目,可抵免部分学分,具体以财政厅通知为准。
4. 注意事项
- 尽早完成学习:年底系统拥堵可能影响进度。
- 关注地区通知:济南、青岛等市可能细化时间节点。
- 学分查询:完成学习后需在“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学分确认情况。
会计人员应合理规划时间,确保继续教育及时完成,保持职业资格的合规性。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当地财政部门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