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40元(市本级及三区)、1690元(桂平市、平南县),小时标准分别为18.6元和17元,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广西拟将贵港纳入二类地区标准上调至2040元/月(征求意见阶段),未来可能进一步调整。
贵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差异化分类,市本级(含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桂平市、平南县执行三类地区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较此前分别提高了260元/月(市本级)和260元/月(桂平、平南),小时工资同步上调3.3元和3元。这一调整直接惠及餐饮、零售、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基层劳动者,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但用人单位需依法另行支付加班费、津贴等额外报酬。若企业未达标,劳动者可向贵港市人社局投诉,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福利待遇也会随最低工资上调而联动提高。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核对工资发放系统,避免因标准变动引发劳资纠纷。劳动者可通过“广西人社”APP或12333热线查询最新政策,维护自身权益。未来需关注广西省政府最终发布的2025年调整文件,贵港标准可能迎来新一轮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