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明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规则
缴费基数调整范围
- 2024年1月至6月已缴费的单位,若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将按新标准调整并补缴差额。
- 2024年7月起,缴费基数将直接按新标准执行。
适用对象
- 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均需按照新标准缴费。
补缴安排
- 补缴数据由社保或税务部门统一生成,参保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
实施时间
- 2024年1月1日:新缴费基数正式实施。
- 2024年10月8日:开始进行2024年度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
温馨提示
为确保缴费无误,建议参保人员及时核对个人缴费基数,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