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功能可分为对服务对象和对社会的四个核心功能,具体如下:
一、对服务对象的功能
-
促进服务对象正常生活
通过物质帮助、心理支持等解决生活困难,帮助服务对象回归正常社会轨道,减少对社会的依赖。
-
恢复弱化的功能
针对生理、心理或社会因素导致的功能衰退(如残疾、心理障碍),通过项目支持帮助其重建自信,融入社会。
-
促进人的发展
挖掘并发挥服务对象的潜能,提供技能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其自我实现和成长。
-
促进人与环境的相互适应
增强服务对象应对环境压力的能力,同时改善外部环境以支持其发展,实现人与环境的良性互动。
二、对社会的功能
-
维持社会秩序
通过化解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区别于行政管理的自上而下的秩序维护方式。
-
建构社会资本
培育信任、情感和共同体意识,形成支持性的人际网络,增强社会凝聚力。
-
促进社会和谐
推动社会成员相互接纳和平等相处,营造包容友善的社会氛围。
-
推动社会进步
通过改善贫困、失业等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以上功能体现了社会工作在个体与社会两个层面的积极作用,是社工实践的核心目标。